幼童惨遭升降平台卡死 父母厂商谁应担责?

2020-02-19 08:50:48

由于监护人的疏忽,为方便运输而安装的升降平台成了一个无辜的“断头台”。死者的父母起诉了平台的制造商、销售商和安装商,并要求三名被告共同赔偿损失89万多元。近日,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。起重平台的生产商一家机械公司按15%的比例赔偿原告全部损失13万多元,其余损失由原告承担。

2017年4月2日中午10: 00左右,两岁的小倩在曾祖母的带领下,去她家对面的自建仓库玩耍。在此期间,仓库安装了一个新的液压升降平台。为了逗孩子们开心,曾祖母曾多次带着小倩在站台上走来走去,所以小倩对站台很熟悉。曾祖母按下平台外的操作按钮后,平台开始缓慢上升。曾祖母打算一起踩在平台上,但由于腿脚不便,没能踩上去。随着平台越升越高,小倩感到非常害怕,她呼唤着曾祖母,把头伸出了平台。不幸的是,当平台底部移到二楼时,小倩的头被当场夹在二楼和升降平台底部之间。2017年5月,肖谦的父母起诉起重平台制造商机械公司卖方雍正和安装方徐伟,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各种损失共计89万余元。

经审理发现,2017年3月初,肖谦的祖父吴某与被告徐伟签订了自建仓库隔墙及货梯施工合同。为了安装升降平台,徐伟联系了被告雍正,后者通过网络联系了一家机械公司负责供货和安装。大约在3月20日,一家机械公司派人到仓库安装液压升降平台。后来,吴某要求垂直速度加快平台。事发当天早上,一家机械公司派人加快了升降平台的速度。调试结束后,安装人员打电话给雍正,离开了。然后小何谦的曾祖母来到现场玩耍,事故发生了。

在审判期间,三名被告都认为他们对事故没有责任,并要求驳回原告的请求。被告徐伟辩称,他只负责钢结构夹层的施工,在事故中没有过错。被告雍正认为,两名原告已将小倩交给孩子的曾祖母照顾。老人没有阻止萧乾进入电梯,而是按下了电梯的按钮,造成了事故。相应的法律责任应由原告承担。被告是一家机械公司,他还认为平台上的开关有一米多高,儿童无法触及,项目现场不应是儿童玩耍的地方。事故是由操作不当和原告自己的亲属缺乏安全意识造成的。

常熟人认为,萧乾的父母在她70多岁的时候委托他的曾祖母照顾萧乾,事发前,曾祖母带着萧乾去仓库拿液压升降台。两个原告都没有注意到。事故发生时,曾祖母主动带领小倩乘坐在升降平台上,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,是一个重大失误。萧乾的祖父吴某在他家对面建了自己的仓库,并安装了一个带有一定风险的升降平台。他应该采取适当的安全预防措施来防止事故。然而,在事故发生时,仓库是开放的,没有人看守,导致他的小孙子进入危险区域,独自拿起升降平台发生事故。他也对事故负责。被告某机械公司作为涉案液压举升平台的生产安装方,未能提供相关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、产品说明书、警示标志等证明材料,在安装调试举升平台后,未能对未交付的涉案液压举升平台进行封闭、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安全警示措施,在事故中造成一定失误。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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